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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绍兴市取得职称可以享受那些福利待遇?

发表时间:2024-06-26 16:30

职称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一种人才评价体系,取得职称后,即可凭借职称结合当地相关规定政策,享受相关福利待遇,那么在绍兴市,取得职称可以享受那些福利有待呢?


市本级

绍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

E类:正高级职称,博士学历,副高级职称+……

企业新引进高级人才、副高及高级技师安家补贴

企业新引进的高级人才、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及高级技师(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从市外引进且首次来绍工作,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为期 3 年每年分别给予 3 万元、2 万元安家补贴。

高层次人才进修深造

每年选派一批高层次人才赴国内外进修深造,每人资助 2—10万元。具体对象、标准及进修方式为:(1)《绍兴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市级领军人才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以及市拔尖人才、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省、市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50 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人员;45 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名医文化名家培养对象。(2)赴欧美等发达国家进修深造 1 个月给予 5 万元资助,每增加 1 个月增加 1 万元资助,6 个月及以上资助 10 万元;赴亚太地区进修深造 1 个月给予 3 万元资助,每增加 1 个月增加 1 万元资助,8个月及以上资助 10 万元;国内进修深造 1 个月资助 5000 元,2-3 个月资助 1 万元,4—5 个月资助 1.5 万元,6 个月及以上资助 2 万元

高层次人才房票补贴

在我市工作(行政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除外),原则上与用人单位签订 5 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 3年劳动合同的,须作出在绍工作 5 年以上的书面承诺),每年在绍工作时间不少于 9 个月,来绍工作后首次购房且在我市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或房改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对列入《绍兴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国内外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2016 年 6 月 18 日之后新引进的高级人才,分别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80 万元、60 万元、35万元的房票补贴。

新规

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

在我市工作(包括具有选调生身份的博士研究生,其他行政机关、参公单位人员除外),原则上与用人单位签订 5 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 3 年劳动合同的,须作出在绍工作 5 年以上的书面承诺),每年在绍工作时间不少于 9 个月,在我市未享受过住房优惠购买政策或房改政策,且为《绍兴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所列的五类高层次人才。具体标准为:对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2016 年 6 月 18 日之后新引进的高级人才,分别给予为期 10 年每年 10 万元、5 万元、4 万元、3万元、1.5 万元的租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夫妻双方,均可按对应标准享受租房补贴。

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我市工作(行政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除外),原则上与用人单位签订5 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 3年劳动合同的,须作出在绍工作 5 年以上的书面承诺),每年在绍工作时间不少于 9 个月,在我市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或房改政策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以及 2016年 6 月 18 日之后新引进的高级人才(具体为《绍兴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所列五类人才),在绍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在按规定支付完首付后,所余房款可全额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副高级职称房票补贴

1)申请对象:2016 年 6 月 18 日以后首次在绍兴工作(除博士及选调生外,其他补贴对象应为到企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 3 年以上劳动合同,承诺在绍工作 5 年,并在用人单位所属地缴纳社保,未享受过当地住房优惠政策或房改政策,在绍首次购房的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当年及之后均在绍兴企业工作的在绍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从来绍工作时间算起,先买房后就业人才的房票补贴对象**毕业年度到绍工作且毕业年度首次购房的高校毕业生。2016 年 6 月 18 日至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房票补贴额度按原政策执行。(2)具体标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双**”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 35 万元、20 万元、15 万元、10 万元、3 万元的房票补贴。各区、县(市)可根据当地重点产业制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列入目录的补贴标准可适当上浮(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由属地人社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发布,上浮比例不超过政策补贴标准的 30%)。

新规

安家补贴

补贴对象: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首次在绍兴工作(除博士及选调生外,其他补贴对象为到企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 3 年以上劳动合同,承诺在绍工作 5 年,并在属地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安家补贴按照本文件中第十条实施细则<企业新引进高级人才、副高及高级技师安家补贴>执行)。(2)具体标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补贴 3 万元,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双**”高校本科毕业生每年补贴 2 万元,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每年补贴 1万元,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每年补贴 6000 元,补助三年。各区、县(市)可根据当地重点产业制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列入目录的补贴标准可适当上浮(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由属地人社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发布,上浮比例不超过政策补贴标准的30%)。在绍自主创业成立企业并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参照上述标准享受安家补贴。安家补贴与房票补贴可以同时享受。

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补贴(副高)

非公企业参加具有国家核准从事企业年金的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人资格并经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或滨海新城)核准公布的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和银行集合年金计划,为引进高校毕业生缴纳集合年金的,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 1 万元补贴,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双**”高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 8000 元补贴,补贴期限 5 年。企业每年申请集合年金补贴时,如果采用为高校毕业生按月缴费形式必须不少于6 个月。

社会事业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专家津贴

引进的50 周岁以下三级甲等医院 10 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给予引进人才 10 万元安家补贴。

高校(含党校)引进的博士或 40 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引进人才8 万元安家补贴

国有企业引进紧缺高端人才收入分配政策

国有企业引进紧缺高端人才(具体指《绍兴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的五类高层次人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担任中层以上职位的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或面向全国公开选聘的副总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可实行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在单位工资总额外单列。

人才居留落户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即可人才落户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绍兴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五类人才中的市外引进人才,以及市外引进时为40 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才,其子女在义务教育段可选择就读学校一次;幼儿教育段的由教育部门统筹优先安排就读,其中属市级及以上领军人才子女的可选择就读公办(含国有民办)幼儿园一次(义务教育及幼儿教育段选择就读学校一次应在学额允许范围内,如选择的学校学额已满,则调剂到相应档次学校);高中段的通过中考成绩折算,对符合本地学校录取条件的,可转入相应学校就读。

产业紧缺人才培养

加大**工程师及后备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对攻读工程硕士、工程博士并取得学历、学位、工程师职称三证的民营企业人才,按学费50%的标准分别给予每人最高5万元、8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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