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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紧急!!6月1日开始申报!杭州建筑高级申报通知发布!发表时间:2024-05-27 16:30 5月24日,杭州市建设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2024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 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至7月10日下午17点。 申报范围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电力交通公路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浙江省省直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中央企业驻杭分支企业)从事岩土工程、给排水、暖通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装饰、建筑机械、建筑材料、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工程造价、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勘察、燃气工程、白蚁防治等建设工程技术专业的人员。 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相应学分规定(2020-2023年,每年度满足90学时要求,合计360学时),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个别年度学分未达标的申报人员,可在个人系统申报前补充学习完成相应的学分。 面试答辩 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人员实施评审面试。主要考核考察申报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经验,面试成绩为不合格等级,评审结果不予通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评审期间,申报人员要保持手机畅通,关注通知信息,准时参加面试。在规定的面试时间内,不到达面试现场,视同放弃面试。 山区加分 加大在山区26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量化赋分权重。对淳安县的申报人员在聘任工程师职务后,工作年限满10-15周年的计2分,满15周年但未满21周年的计4分,工作年限满21周年以上的计7分。其余区、县(市)按照原标准量化赋分。 挂证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印发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并以“挂证”行为处理,撤销其注册许可的,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